浙江省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
点击次数:7270 发布时间:2023-07-13 00:00:00
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(试行)实施细则》,日前由浙江省生态办公布。该细则明确规定了2015至2017年浙江的各设区市市本级PM2.5年均浓度目标。
近日,浙江省生态办公布《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(试行)实施细则》,明确规定浙江各设区市市本级PM2.5年均浓度目标为:2015、2016年度PM2.5年均浓度下降比例达到各设区市《省市目标责任书》核定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35%、65%,2017年度终期考核完成《省市目标责任书》核定的PM2.5年均浓度下降目标(100%)。2017年终期考核仅考核环境空气质量情况。